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公告
尊敬的投资者:
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,稳妥有序地开展融资融券业务,自2022年5月23日起(含当日),我公司对标的证券范围进行调整,
具体如下:
一、我公司5月23日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,除科创板、创业板股票外,均可作为融券标的。
二、我公司标的证券范围以每个交易日官网发布的名单为准。
三、根据《融资融券合同》第三十八条“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交易所需资金和证券。由于乙方受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规模限制,乙方不保证甲方融资交易时能融到资金、融券交易时能融到证券”的规定,公司公示的可融券标的范围并不代表实际能融到的证券,具体可融证券是根据我公司自有证券品种及规模而定。
我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要求,以及公司风险控制要求、市场环境、风险情况等因素,对标的证券范围进行动态调整,并在公司官网上发布。
特此公告